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合作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天坛医院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论文精选 > 学科动态

我国将在3年内建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作者:靖鑫整理
国家药监局 2013-7-22 阅读 字号:T|T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7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各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和监测哨点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意见稿明确以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为核心,逐步建立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网络。哨点医院和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零报告”制度(未发生不良事件也要按期报告),落实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各级监测机构要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评价、预警制度,提高对突发、群发事件的预警和评价能力。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发布、反馈与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和信息交流。

  征求意见稿提出,2013年~2014年,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和高风险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作为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平台用户,及时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到2015年,要建成全国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网络,根据日常监测情况,每年确定医疗器械品种开展重点监测。

    链接:根据国家食药局2008年出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关键词:医疗机构  医疗器械 管理监测

分享:
免责声明:本网所发布的会议通知,如非特别注明,均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向广大妇产科医生及妇产科从业者传递更多信息、促进学术交流、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广大妇产科医生认真鉴别。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不负任何责任。

热点关键词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业务合作联系方式诚聘英才网站地图帮助中心

Copyright  2020www.hysteroscop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宫腔镜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60573号-18

宫腔镜网 Copyright © 2010www.hysteroscopy.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313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633-4号 "));

宫腔镜网所刊载之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目的。您从宫腔镜网上获取的信息不得直接用于诊断、治疗疾病及您的健康问题。

本站所有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仅为传播信息促进医学事业发展,如果我们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